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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时间:2021-02-26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我院作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依法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2、对本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以及对执行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5、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有关领域负有监督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开展本院的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8、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开展财务装备、检察信息技术等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情况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是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级检察院权力,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及司法警察大队等六个部门;管辖三峡坝区和宜昌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山园区、白洋园区和生物园区内的各项检察业务,属行政单位编制,是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 

          三、人员情况 

          三峡坝区检察院按照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鄂编文(201919号文件的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现有行政政法编制22名,本年编制无变化,2021年实有政法编制在职人员20人,行政退休人员9人;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因工作需要长期聘用人员9人,其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1人,司机2人,物业管理等工勤人员6人;合计在岗36人。 

            

          第二部分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97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1.9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3.39%;上年结余(转)161.7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6.61%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973.7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642.6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331.12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9.5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54%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973.7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55.59万元,下降2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9.54元,同比减少355.06万元,下降2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同比减少0.53万元,下降1.18%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81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1.99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1.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6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11.9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642.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54.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7.78万元;项目支出169.3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6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48万元,下降1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同比减少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87.7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4.26万元,下降13.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87.78万元。其中:办公费5.2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7.83万元、邮电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27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8.72万元、福利费1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三峡坝区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60.05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6.17%,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73.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4.0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6.74%;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安排政府采购5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3.26%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三峡坝区检察院共有车辆6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办公办案技术大楼一栋,主要为办公、办案、技术鉴定等用房,面积为3000平方米;年末单位土地证证载面积6500.05平方米。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万元 

          、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37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无需重点说明项目。 

          、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三峡坝区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