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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时间:2020-11-19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抓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以及区系列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切实践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平安荆州建设。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强奸、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等犯罪。截止10月底,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20件231人,同比人数上升33%;不批准逮捕30件78人,同比人数上升239.1%;纠正漏捕27人,同比人数上升50%;提起公诉221件283人,同比人数上升16.9%;不起诉14件29人,同比人数增加8人;纠正漏罪漏犯18人,同比人数增加16人。无一起无罪判决案件,无一件因案件质量撤回起诉案件。切实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惩治力度,先后办理了公安部统一部署的“云联惠”湖北总头目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的刘某某、尹某某等4人涉嫌特大非法经营、赌博案,有效震慑了犯罪,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平稳发展。二是积极化解防范社会矛盾风险。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严把涉检信访案件入口,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加强举报宣传。7月6日,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通过整合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和接访受理渠道,帮助信访人通过正确的受理渠道反映正当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批次,及时依法审查举报案件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次,向区政法委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件,向区监察委移送举报线索2次。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访案件,办理了荆州区弥市镇无业人员何某某寻衅滋事案,法院一审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1年。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设置相对独立的未检办案小组,集中办理未成年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审查逮捕案件20件33人,同比上升300%,审查起诉案件15件26人,同比上升150%。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检特殊制度。组建青年检察干警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润校园,助力成长”的法治巡讲活动。截至目前,已在辖区内10所中学和15所小学完成法治宣讲,发放宣传册1000本,为6000余名师生送去法治大餐。

          (二)增强监督质效,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两法”衔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件,同比上升161.11%,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同比减少57.14%;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81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8件 18人;一审公诉案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70件117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8件46人。二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着力加强对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监督,明确在刑事案件判决后,要求承办人必须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理程序是否合理三方面监督,并提出对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对审判机关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件,提起抗诉案件2件2人。三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被逮捕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5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1件,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9件,督促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收监执行4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8件。四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摸排各类民行案件线索24件,立案5件,其中对民事审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复查纠正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

          (三)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一是深入推进检察服务站工作。检察服务站是荆州检察的品牌,是我们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重要平台。3月初,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检察服务站领导小组和14个检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调整,服务站站长由员额检察官担任,工作人员从主要业务部门产生,更新了公示牌、宣传牌,强化检察服务站宣传,聚焦检察工作职能,与检察工作主责主业相结合,重点突出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线索收集摸排,同时加大对专项工作的宣传。二是全面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工作。为迎接全省“一感两度两率”测评,院各部门积极到街道、社区和企业宣传“平安建设”活动内容,并参与全院性的“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集中推送一批我院办理案件的宣传稿件,加大宣传我院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措施和成绩,扩大活动知晓面,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工作。三是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双联双带”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安排一名在职干警定期驻村,重新调整精准扶贫责任人及帮扶对象,通过定期走访了解贫困户家庭困难,采取措施进行帮扶。先后组织干警春节前为贫困对象送去慰问金23400元,节后为每家送肥料,解决春耕生产困难,“七一”前夕为每位贫困户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募集干警捐款资金13800元用于走访慰问。积极参与全区“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行动,投入2万元对童桥村相关水渠进行清理整治。

          (四)狠抓头等大事,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办案为中心,对黑恶势力犯罪实行捕诉一体化,指定专门的办案组办理,始终将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截至目前,审查逮捕共审结涉恶案件9件36人,审查起诉共提起公诉涉恶案件7件25人,出庭公诉5件。与区公安分局建立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涉恶案件3件,及时引导侦查,提出补充完善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工作建议。如办理的万达停车场聚众斗殴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荆州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我院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快捕快诉,依法批准逮捕5人,追捕5人,并在一个月内对移送审查起诉的7人提起公诉,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强化对黑恶犯罪的深挖彻查,打破关系网、打击保护伞。认真领会和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项诉讼监督工作,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追捕7人,纠正遗漏罪行5人,改变定性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参加非法证据排除4次。安排专人进行案件审查,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和专项斗争小组集团研判,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实事求是,依法不批捕以涉恶案件移送的14人,2件以涉恶案件提请批捕的案件依法界定为未涉恶,1件以涉恶案件移送的未以涉恶案件起诉,2件未以黑恶案件移送的以涉恶案件起诉。如通过在办案中发现线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追捕追诉一起鲁某某涉嫌抢劫涉恶案件,经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鲁某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五)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省市检察机关部署的2018年度“一号工程”,我院充分发挥近年来在开展服务非公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和环保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做法,抓早抓好,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和制定实施方案。4月底,工作专班人员先后到区经信局、科技局等单位走访,并以派驻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为联系点,组成14个小组开展集中走访调研,通过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状况,认真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建议,摸清本地创新驱动发展底数。同时,主动向荆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政法委报告了省市院相关会议精神,以及我院贯彻落实专项工作的思路及措施,争取领导支持。区委书记周昌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世国等同志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截至目前,我院共审查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22件61人,审查起诉14件33人。如今年6月办理的原湖北龙脉宜和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被害企业湖北中油科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我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我院切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快审快捕,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让各类创新主体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

          (六)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准确界定法律确定的案件范围,坚持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17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10月31日,办理的荆州区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民事赔偿并对损害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筑牢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屏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真正从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本意出发,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两个阶段、两种方式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尽量通过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上半年,我院在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荆州区荆围堤北侧、城南开发区荆江大堤南侧及学堂洲工业园三处地块,存在擅自堆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行为,经调查核实后,于2018年5月17日、22日向荆州市环保局荆州区分局发出三份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固体废物。区环保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区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区长夏光宏同志带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研究整治措施,并对辖区内长江岸线固体废物集中开展清运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保护长江沿岸生态环境,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供给。

          (七)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年初及时调整内设机构人员,根据《湖北省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对检察官权限设置等方面的要求,推进新的办案审批模式,严格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由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助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二是积极推动落实“捕诉监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内设机构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组织专班精心制定《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试行捕诉监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三类案件纳入改革试行范围,调整现有关业务部门的案件管辖分工,不同类型的案件试行分类办理。11月1日,我院按照“捕诉监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的首例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原荆州区畜牧局副局长陈发银涉嫌贪污、滥用职权案在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荆州区监察委全体机关干部,各双管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等到场旁听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职业保障。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规定。根据我院制定的“四个清单”管理办法,已完成了全院在职干警2017年度绩效清单的梳理、审核、归档,作为2017年绩效奖金发放依据的基础材料。另外,根据省院《关于发放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的通知》,已按要求对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从2018年起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

          (八)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高检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和省委巡视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持续”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例会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扩大到全体院务会成员和员额检察官,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年初召开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见成效。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建立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紧抓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表,消除不良思想隐患。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紧盯节假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开展规范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等系列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扎实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机制,以规范建设促规范监督。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选拔优秀青年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通过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提升专业水平。青年干警汪雯琪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二等奖,陈元菊同志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评为“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青年干警黄娇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贯彻十九大,规范立公信”主题演讲微视频活动中,荣获全省一等奖。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劝导、义务植树、清洁家园等活动,配合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织干警参加荆州区第二届趣味运动会,获三等奖。检察官冉继才入选2018年二季度“荆州楷模”上榜人物,其先进事迹被《荆州日报》予以报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院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二是部分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就案办案思维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司法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后,司法行政人员面对繁杂中心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

          三、2019年工作思路

          我院将继续坚持奋发有为、创先争优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检察事业,立足本职工作,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守护民生上履职担当、积极作为。

          (二)不断增强服务保障大局意识。围绕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这一重大任务。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措施,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高干警监督素质和监督水平,发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神,狠抓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行政履职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坚持改革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做好司改中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引导广大干警正确对待改革,最大限度凝聚干警共识,使干警更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五)切实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持之以恒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在广泛深入、注重创新、突出特色上下功夫,提升检察人员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保持队伍“零违纪”的态势,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检察工作的迈大步、上台阶离不开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新的一年,希望区委、区政府更大程度地将检察工作纳入其中心工作中来谋划、来推进,进一步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考核内容,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质效;进一步加大对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环保专项和服务非公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双向人才交流和加强后备队伍培育,帮助检察机关选齐选强领导班子,选派干警纳入全区下派人员统一管理,为干警锻炼提供平台和保障。